长春中医药大学离退休工作处工作职责
离退休工作处是负责全校离退休教职工的日常管理和服务的职能机构,主要职责有:
一、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离退休教职工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离退休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负责离退休党员的政治学习、文件传阅、参加有关会议和各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充分发挥老同志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职能。
三、及时了解和掌握离退休教职工思想动态及意见和要求,做好同校领导和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反映离退休教职工的合理要求与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积极解决老同志遇到的实际困难。
四、抓好本部门职工思想建设工作,定期开好处务工作会议,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培养工作人员的敬业精神,增强工作人员的凝聚力,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
五、建立健全离退休教职工基本信息,关心他们生活和健康状况,除重大节日外,做好经常性走访、探视和慰问工作,了解掌握老同志当前生活情况,热心为离退休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六、负责离退休教职工活动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发挥离退休活动中心的作用,组织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文体活动,丰富老同志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七、关心离退休教职工身体健康,建立健康档案,组织老同志进行定期身体检查。
八、科学制定年度经费预算,管理、使用好离退休教职工的各项经费开支情况。
九、做好离退休工作政策的宣传工作,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营造爱老助老的浓厚氛围。
十、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好离退休教职工丧事处理和善后事宜。
十一、完成学校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Copyright © 长春中医药大学 离退休工作处 老干部办公室